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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5-04-27

发布时间:2025-04-27    浏览人次:59    文章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南京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充实学校人才队伍,南京工业大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njtech.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优秀人才(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及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6、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通过邮件方式接受应聘者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包(“所报岗位+姓名+人事代理”命名)形式投送到指定招聘邮箱。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方式为:面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南京工业大学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职称证书或发文;(4)相关学术成果材料;(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二)面试
 
  面试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人员与岗位的匹配程度,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面试成绩70分合格(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考核结束并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南京工业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审批后,在9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25-58139140、025-58139145
 
  邮箱:hr@njtech.edu.cn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8139070
 
  附件:南京工业大学2025年教学科研岗(人事代理)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南京工业大学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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